
1. 如何办理探亲费报销
探望次数为未婚探父母及已婚探配偶每年报销一次,已婚探父母四年报销一次。离异后孤身一人的,按未婚处理。本校教职工探亲应在寒暑假期间进行,见习期教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申请流程: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服务大厅→人事→探亲费报销申请。申请完成后,将审批完成的页面打印下来并提交至党政办306室。
2. 如何报销幼托费
提交一年内的幼托费发票或收据至研究院党政办306室。
3. 如何办理新进教职工住房津贴网上申请
1) 住房津贴申请流程:
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服务大厅→人事→新进职工住房津贴申请→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关附件→公寓房情况审核→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居住房办审核→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领导审核→人力资源处资源配置与管理中心审核→人力资源处领导审核→本人信息确认(完成,无需提交纸质版)
2) 需提交审核材料:
本人购房房地产证复印件(或提供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其中合同仅需复印地址页、金额页、交房日期页和签字页),扫描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申请系统;
3)注意事项:
i)本申请适用对象为我校2012年1月1日(含)以后在岗职工;
ii)表内货币均以人民币计算;
iii)钱款额度仅依申请时的职称(职级)标准发放;
iv)如因调动、退休、辞职或聘用合同终止等原因在校工作不满120个月,将在离岗前一次性退还部分一次性发放部分的房贴。[应退还住房津贴=已发放一次性房贴*(120-任职月份数)/120]。在我校开始任职时间以起薪时间为准;
v)通过申请后住房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已在财务计划处绑定的银行卡内;
vi)每月14日前(含)完成网上审核流程的,住房津贴一般可于当月月底发放到卡;每月14日后完成网上审核流程的,住房津贴一般可于次月月底发放到卡(寒暑假期间发放时间另作安排)。
4)受理部门与联系人: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503室,34206036
(人力资源处)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429室,34206705
4. 教师公寓租赁
申请流程:
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服务大厅→资产→教师公寓申请→填写信息并提交→等待资格审批→关注资格公示信息→在线选房→签订协议
详细说明可参考《英国上市公司365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教师公寓系统一般用户操作手册》
下载地点:
登陆英国上市公司365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fa.sjtu.edu.cn/home-person , 业务指南-公寓-教师系统一般用户操作手册
注:新黄浦公寓申请相关信息可参考
https://mp.weixin.qq.com/s/SS9k6Z2ykPNovYt2I58a8w
5. 如何办理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
申请流程:
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流程→服务大厅→人事→在职(收入)证明申请→院系审核→人力资源处审核→申请人收到邮件通知后前往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
详见 《如何办理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
https://hr.sjtu.edu.cn/article/Show/151483972443
6. 安家费申请
1) 提交申请材料至研究院306党政综合办公室;
材料清单:
i)《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相关住房补贴申请表》;
ii)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复印件;
iii)本人购房或定金合同复印件(如为定金合同复印件则需于3个月内补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的扫描件,购房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地址页、金额页、交房日期和签字页);
2)院审核盖章后,提交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至人资处应美佳老师(新行政楼B429)处做免税处理,经校领导审批通过后送至财务处;原则上,每月16日前提交申请至人事处,当月月底将收到款项,晚于16日则于下月月底到款。
其他说明:如因调动、退休、辞职或聘用合同终止等原因在校工作未满十年,在离岗前需要一次性退还未满年限所对应的补贴。
7. 妊娠登记
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服务大厅→后勤→计划生育妊娠登记
8. 生育假(流产假)申请
1)计划生育假期:
执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法》以及学校有关规定。
2)申请流程:
完成计划生育妊娠登记后,方可进行生育假(流产假)申请 :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服务大厅→后勤→生育假(流产假)开具申请
9. 英国上市公司365电子地图